王先生向12345市长热线反映:11月30日,我与宝鸡**装饰有限公司签订了装修意向委托计划书,并缴纳了3000元定金。该公司在网站上承诺,三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还定金,但当我第二天由于个人原因提出退定金的要求时,遭到该公司拒绝,恳请有关部门帮助解决。
王先生原本计划近期进行装修,找到了一家自己还比较中意的装修公司,经过两次的初步咨询与洽谈,王先生于11月30日与该公司签订了装修意向委托计划书,并缴纳了3000元定金。
王先生说,**装饰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上承诺:三天之内可以无理由退还定金,正是因为这个承诺,他才放心地在签订完协议后就缴纳了3000元定金。但由于临时的变动,王先生需要将装修计划往后推迟两年左右,他向**公司说明了这一情况,提出了退定金的要求,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。
王先生要求**公司遵守“三天之内无理由退还定金”的承诺,但对方不认可,他回去后上网发现**公司的网站上已不见这条承诺。“但我和设计师沟通的时候,她也承认是有过这个承诺的,但又说这是公司网络部的失误,很久没有更新网站上的内容了。”王先生说。
王先生认为,他是因为看到这个承诺并信任**公司而缴纳了定金,无论是网络部的工作失误还是其他什么原因让消费者产生误解,都是**公司自己的问题,不应该让消费者承担后果,他要求**公司对此负责,退还自己的3000元定金。
小编联系了这家**装饰有限公司,接听电话的客户经理高小姐表示,定金是王先生自愿支付的,并不是公司的强制性要求,根据公司的决定将不予退还定金,如果王先生打算将装修计划推迟,公司可以将这笔定金无限期保留,到王先生需要装修的时候仍可以抵扣相应的装修费用。“我不知道王先生和我们公司的领导、设计师是怎样沟通和衔接的,我会把他的要求再向领导反映。”
稍后,公司的经理回复小编,称他们从未作出过“三天之内无理由退还定金”这种承诺。“按照常理,定金一般都是不能退的。而且,我们公司也不会吞了顾客这笔钱,可以给他保留着,以后要装修时还能用,我觉得王先生一点也不吃亏。”杨经理说,王先生来咨询和洽谈后,设计师已经将前期的一整套装修方案都做出来了,报价等都是经王先生认可的,现在王先生只因个人原因临时要搁置装修计划,他们是不予退还定金的。
小编将**公司的答复转达给王先生,其表示不能接受:“我向任何一个装修公司咨询,他们都会给我做一套方案出来,如果我不认可这套方案,即使做好了也没有意义。”王先生说,当初为了比较装修方案,他已经将**的网站页面做了保存,因此该公司无法不承认自己承诺过“三天内无理由退款”。对于此事,他将会继续向有关部门投诉,维权到底。